安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

人气指数:15 页面更新时间:2022-03-31 20:18
网站介绍

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1年7月26日组建成立,2009年3月由原省药监局垂直管理下划为地方政府管理,为安康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。

一、主要职责

安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辖区内药品(包括中药材、中药饮片、中成药、化学原料及其制剂、抗生素、生化药品、生物制品、诊断药品、放射性药品、麻醉药品、毒性药品、精神药品、医疗器械、卫生材料、医药包装材料等)的研究、生产、流通、使用进行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;对本辖区内食品、保健品、化妆品的安全管理进行综合监督、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开展重大安全事故的查处。其主要职责是:

1、贯彻实施国家有关药品、医疗器械、保健品、化妆品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、规划。

2、负责消费环节食品卫生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。

3、监督实施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,开展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,发布与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的信息。

4、负责化妆品卫生许可、卫生监督管理和有关化妆品初审工作;负责保健用品、保健食品初审和监督管理工作。

5、负责对药品、医疗器械的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,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、生产、流通、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。

6、监督实施药品的国家标准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,监督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;监督实施医疗器械产品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,核发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;负责药品的注册和再注册初审上报工作;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;

7、组织实施中药、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,监督实施中药材、中药饮片生产质量管理规范,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。

8、监督管理药品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,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、麻醉药品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,发布市内药品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信息。

9、负责药品零售企业资格核准和许可证管理。负责药品生产、批发企业和医疗器械生产、经营企业及医疗机构制剂许可的初审工作。

10、负责查处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和药品、医疗器械、保健品、化妆品等的研制、生产、流通、使用方面的违法行为。

11、指导全市食品药品有关方面的监督管理、应急、稽查和信息化建设工作。

12、实施国家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,组织执业药师注册工作;负责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。

13、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药品、医疗器械、保健品、化妆品等方面的广告。

14、领导食品药品检验机构开展工作。监督抽验、检定消费环节食品、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、经营企业的药品、医疗器械及保健品、化妆品的质量。

15、承办市委、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联系方式:
联系地址:安康市金州城
邮政编码:725000
电话:0915-3291398
传真:0915-3291360
Email:ankang@sxfda.gov.c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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